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常委会会议纪要

天河区八届人大常委会56次会议纪要

发表日期:2016-06-23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201648日在区人大机关6006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林玲主持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陈志贤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天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黎文涛作了初审意见报告。会议认为,“十二五”期间,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形势,区政府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总目标,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立足我区工作实际,紧密衔接上层规划,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出未来五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基本理念和重大举措,部署谋划科学全面总体安排切实可行。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初步建成现代服务核心区、创新创意引领区、生态宜居样板区、幸福共享示范区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精益求精抓紧完善规划纲要,努力推动规划编制和实施有效衔接,一是要提高规划的实操性,主动适应新常态,按照要求制定好各专项规划,确保“十三五”规划能较好落地并取得预期成效;二是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做精做优四大主导产业,整体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三是要突出保障改善民生,大力夯实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管理体系基础,切实补齐公平均衡优质教育体系构建、城区文化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改造等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增强城区和谐度和居民幸福感;四是要优化指标设定和责任分解,细化规划纲要总目标下的各项任务,明确各部门分工职责,共同有序推进规划纲要的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纲要草案,要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该草案作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陈志贤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天河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黎文涛作了初审意见报告。会议认为,2015年,在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和经济下行压力下,区人民政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年度重点任务、主要目标完成较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符合我区实际,总体安排切实可行。

会议指出,2016年是我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临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改革任务,与国内外先进城区相比,我区在科技创新和金融服务业等方面仍存在短板。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动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全面上水平,一是要优化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增长极,加快调整经济结构,通过实施创新驱动提升经济发展品质,释放更多改革红利,保持我区经济稳步发展的态势;二是要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持续有力推动平台建设,充分调动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三是要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进一步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办好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环保等民生实事,使全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要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该报告作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副局长曾莉嫦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天河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主任黎文涛作了初审意见报告。会议认为,2015年,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减收的影响,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全力组织收入,强化收支管理,重点保障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2016年预算草案符合预算法的要求和我区实际,总体安排及各项措施切实可行。

会议指出,预算草案及部门预算草案中关于教育、文化、城管、治安等重点支出项目说明有待进一步细化。

会议要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一是要努力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培植新兴税源,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细化征收措施,确保预算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要确保民生事项支出,在刚性需求增加、财政收入下行的压力下,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按照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的思路,切实增加保障教育等民生方面的支出,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区人民;三是要加大财政管理力度,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积极探索预算编制新机制,合理扩大财政绩效评价范围,充分利用财政绩效评价成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要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全面推进预算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对重点项目、重点支出应采用列表等方式进行细化说明。

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要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该报告作修改完善后,提请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梁克强作了起草说明。会议要求办公室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该报告提请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天河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主任黄焕葆作了有关说明。截至201648日,天河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有289名,预留机动1名,出缺12名,现实有代表276名。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补选和另行选举天河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方案。

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主任黄焕葆作了有关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和另行选举天河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草案)》。会议决定于2016411日至27日分别补选和另行选举1名天河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补选和另行选举天河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办法(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委主任黄焕葆作了有关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

八、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表决通过,免去:杨庆耀的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员村街道工委主任职务;何淳的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天园街道工委主任职务;邱裕辉的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元岗街道工委主任职务。任命:何淳为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员村街道工委主任;柳恩铭为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天园街道工委主任;陈萌生为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元岗街道工委主任。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政府的提请,经表决通过,决定免去:吴杰的广州市天河区审计局局长职务;柳恩铭的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局长职务;曾东标的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范晓轩的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汪松苗的广州市天河区城市更新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吴杰为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局长;曾东标为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局长;杨庆耀为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局长;邱裕辉为广州市天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杨德创为广州市天河区城市更新局局长。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法院的提请,经表决通过,免去:吴海坚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瞿栋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黄昌森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黄谷宜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柳惠敏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吴海坚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瞿栋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黄昌森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黄谷宜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林艳、张军文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会议举行了向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现场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仪式。

 

出席:林玲、李宁佳、林志云、马东升、伍劲松、刘庆进、

李汶强、李虹、陈汉秋、陈廷、陈武、林合顺、赵维江、黄焕葆、龚政权、梁克强、彭星、曾晓元、詹延遵、

黎文涛。

请假:王全迪、余秀江、徐信兰。

列席:饶洁怡、陈淡卿、林伟忠、李日华、李笑娟、陈少龙、

李宝绿、黄东成、柳惠敏、杨海建、林洁、方如葵、

赖玉容、张展斯、阳东山。

陈志贤、吴杰、曾莉嫦(列席第一至三项议程)。

记录:王晓明、姚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