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常委会会议纪要

天河区八届人大常委会61次会议纪要

发表日期:2016-10-25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9月22日在区机关大院三楼北会场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理主任林玲主持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政府的提请,经表决,决定接受蓝小环、吴东胜辞去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胡克欢的天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任命陈加猛、潘伟志为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欧志雄为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接受林道平辞去天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决定陈加猛为天河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法院的提请,经表决,任命张坚雄为天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甘正培辞去天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决定张坚雄为天河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表决,免去梁克强的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邓穗涛的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五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刘庆进的天河区人大常委会石牌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王旭光的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天河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邹彦庭的天河区人大常委会棠下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柳恩铭的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天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王忠的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五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亓银城的天河区人大常委会石牌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曾岱的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天河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张妙碧的天河区人大常委会棠下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胡艳萍的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天园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罗十飞的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凤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吴培楼为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任命张颖为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周舟为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五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邹松珍为天河区人大常委会石牌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郭大双为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天河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谢中为天河区人大常委会棠下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卓山青为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天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曾岱为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凤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会议根据广东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表决,决定接受吴培楼辞去天河区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将有关决定向社会公告。

会议还举行了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现场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仪式。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陈加猛、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张坚雄等12名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向宪法宣誓。

出席:林玲、李宁佳、林志云、李日华、李笑娟、陈少龙、马东升、王全迪、刘庆进、李汶强、李虹、余秀江、陈汉秋、陈廷、陈武、林合顺、赵维江、徐信兰、黄焕葆、龚政权、梁克强、彭星、曾晓元、詹延遵、黎文涛

请假:伍劲松

列席:林道平、郑楚镐、刘志民、李宝绿、黄世用、黄东成、赵思能、柳惠敏

记录:郑丹、黄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