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常委会会议纪要

天河区九届人大常委会33次会议纪要

发表日期:2019-12-05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1029日下午至30日召开,会期1天半,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玲主持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龚伟河所作的区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区政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谋划、综合施策、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上半年实现了8.4%的经济增速,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城区品质不断提升、民生福祉持续改善。认真落实区人大有关决议决定,积极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上半年的成绩,下半年工作安排思路清晰、重点明确。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继续深化改革,突出创新驱动,推动工作落实,努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重视经济下行所带来的影响,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预案;科学合理布局垃圾分类工作,注重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理念,探索绿色金融发展。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张坚雄所作的区法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履行审批职能,审判质效明显提升,结案数等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案件繁简分流、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亮点突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力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司法便民等措施,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会议要求,区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深化案件的繁简分流;要进一步完善诉前的联调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信息化的运用,借助高科技提升审判力和执行力;完善以案件办理结果为导向的体制机制;更加关心和关注办案人员的身心健康。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检察长林伟忠所作的区检察院关于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大局,深入推进法律监督、司法检察改革、检察队伍建设等工作,较好地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维护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区检察院要更加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高诉前检察建议的刚性;充分整合资源,加强信息互联共享,有效梳理更多线索;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文员、雇员等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强化检务保障。

四、会议讨论了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五、会议听取了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天河区联组部分代表履职报告。

会上,马川旭、邱伟国、陈少华、潘映珊、魏朗5位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口头报告了履职情况,唐航浩、钟鉴雄、王军、方雪容、江枚元、李志潮、果永玲7位代表作了书面报告。会议认为,马川旭12位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认真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热心关心社会民生,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充分展示代表风采,为推动广州市以及天河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会议要求,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天河区联组代表在任期内要一如既往地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中走在前列,为助推天河各项事业全面上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六、会议学习了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志云传达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刻领会全省代表联络站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做好代表联络站工作的认识,以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为牵引,推动我区街道人大工作深化发展。二是要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工作保障,按照“明确方向、合理布局、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和“全覆盖、标准化、常活动、见实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组织管理、工作制度、活动内容、意见处理等工作。三是要继续建好用好代表联络站,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络站联系选民的桥梁作用,把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要多组织代表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政府重点工作和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走访联系群众,打通代表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提高群众对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满意度。四是要及时总结我区建设代表联络站好的经验做法,继续培育宣传典型,积极探索新途径、新举措,努力打造我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亮点品牌。

七、会议审议了人事事项。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法院的提请,经表决,任命刘贤君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刘丽萍、阮岸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丁琴、刘树桥、杜军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八、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吴杰所作2018年天河区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黎文涛作了审议意见报告。

会议认为,区财政局根据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将绩效管理各项规定落实到预算管理的全过程,着力强化绩效理念,打造工作合力,突出工作重点,提升工作质量,强化结果应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较好成绩。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继续高度重视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严格落实,不断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精准度,不断提升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整体水平。

九、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吴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广州市天河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十、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肖泽顺所作的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专题审查部门预算单位的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

会议对第九、十项议程进行了集中审议。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黎文涛作了决算(草案)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区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努力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切实保障重点领域与民生支出。

经审议,会议同意区人大财经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天河区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审议意见》。经表决,批准天河区2018年财政决算。

十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黄永常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州市天河区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十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黄永常所作的关于2017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会议对第十一、十二项议程进行了集中审议。

会议要求,区政府审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和区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或执行决议的情况,并继续跟踪做好有关整改工作。

会议对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及2018年审计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委员围绕部分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培训费用超出预算、科技专项资金补助追回、土地收储进展、设备采购计划及采购需求和资金的把关、“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推进过程中工程预算编制施工标准相关问题、部分经费支出率较低、部分项目结余资金较多、公建配套应收未收、物业办理产权登记难等问题提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逐一作答。

会议要求,区政府审计部门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有效整改,推进审计整改制度化、长效化。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积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引起警醒,将类似问题杜绝在萌芽状态。会后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专题询问审议意见交区政府处理,区政府自收到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情况报告书面报送区人大常委会。

十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龚伟河所作的关于水环境治理和保护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全区水环境整治和保护,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以截污治理工程及河涌管理为重点,不断加大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力度,全区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会议指出,水环境治理工作具有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目前还面临着污水厂处理能力不足、管网收集能力不足、雨污共治理念有待加强、部分河涌主涌支涌治理不同步、管网隐患较多等困难和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要求,区政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生态环保责任;二是要采取综合治理手段,探索建立长治久效机制;三是树立全流域治理理念,全面推进排水单元达标攻坚工作;四是进一步严格执法,教育与惩罚并重,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会议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实行评议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该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中满意25票,基本满意票1票,不满意票0票,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获得通过。

十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龚伟河所作的关于直管房屋租赁及公建配套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直管房及公建配套问题,紧跟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出台多项措施,有序推进解决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移交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理顺房地产开发与公建配套关系,一定程度弥补了城市基础设施不足,满足了居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取得了社会和经济效益。

会议指出,直管房屋及公建配套工作仍存在直管房租户准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产权未进行统一登记、公建配套底数不清晰、人员配备严重不足等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直管房租赁及公建配套工作的重要性;理顺管理体制,切实提升直管房日常监管水平;坚持法治思想,运用综合手段协调推进妥善解决公建配套历史遗留问题。

会议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实行评议的实施意见(试行)》,对该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中满意票23票,基本满意票3票,不满意票0票,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获得通过。


出席:林玲、金卫(出席第一至十二项议程)、林志云(出席第一至十二项议程)、

    倪瑞兰(出席第七至十四项议程)、李日华、

    李笑娟、陈少龙(出席第七至十四项议程)、

    王全迪、刘开勤(出席第一至六项议程、第十三至十四项议程)、刘华、

    吴培楼、杨勉茹、麦文杰、余秀江、谷红丽、

    邹松珍、张庆玲、陈廷、林少玲、林合顺、

    卓山青、周舟、柳惠敏、徐信兰、郭大双、郭民(出席第一至六项议程)、

    曾晓元、谢中(出席第一至六项议程)、詹延遵、黎文涛

请假:孙世宁、李虹、范晓轩、梁建华

列席:罗永忠、马建良、张坚雄(列席第一至十二项议程)、

    郑楚镐(列席第十三至十四项议程)、林伟忠、何萍、吕懿华、熊永光、赵思能、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天河区联组(列席第一至六项议程)

    马宗立(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虢玉洁(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

    欧伟光(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赵群(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

    戴万军(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赵端生(列席第九至十一项议程)、

    陈胜蓝(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杨德创(列席第九至十一项议程)、

    马东升(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薛耀忠(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

    吴杰(列席第八至十二项议程)、伍日华(列席第八至十二项议程)、

    朱旭(列席第八至十二项议程)、黄永常(列席第八至十二项议程)、

    徐莉(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肖泽顺(列席第九至十一项议程)、

    王海鸿(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宋爱平(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

    陈志宏(列席第十四项议程)、周志兰(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

    黄美金(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严志明(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

    陈小林(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连允鹏(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

    唐冬娜(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钟润文(列席第十一至十二项议程)、

    彭德文(列席第十三项议程)

记录:谢楸霖、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