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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九届人大常委会41次会议纪要

发表日期:2020-03-31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218日下午分别在区人大机关606会议室和北会场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玲主持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人事事项。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人的辞职请求,经表决,决定接受刘武彬辞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提请,经表决,任命郭华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监察委员会的提请,经表决,免去查显春的广州市天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法院的提请,经表决,免去古伟璇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许琛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民法院的提请,经表决,任命李植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许琛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人的辞职请求,经表决,决定接受张坚雄辞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与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郭民作报告。截至2020218,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有289名,预留机动3,出缺9名,现实有代表277名。

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方案及选举办法(草案),经表决,会议通过补选方案及选举办法(草案)。

二、会议传达学习了《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法规二处副处长刘成忠作专题解读。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迅速组织常委会机关各工委、各街道工委学习领会省、市人大两个公告精神,督促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做好两个公告精神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贯彻落实,机关各工委主动作为、主动支持各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公告精神,用好用足法律法规,开展各项防疫工作,切实打赢防疫战。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执行法律和两个公告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综合汇总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四是加强依法监督,把疫情防控工作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监督工作计划,适时听取防疫情况专项工作报告。


出席:林玲、金卫、林志云、倪瑞兰、李日华、李笑娟、陈少龙、刘开勤、刘华、吴培楼、杨勉茹、麦文杰、余秀江、邹松珍、张庆玲、陈廷、范晓轩、林少玲、林合顺、卓山青、周舟、郭大双、郭民、梁建华、曾晓元、谢中、詹延遵、黎文涛

请假:王全迪、孙世宁、李虹、谷红丽、徐信兰

列席:蓝小环

罗永忠(列席第一项议题)、林泽波(列席第一项议题)、郑楚镐(列席第一项议题)、林伟忠(列席第一项议题)、何萍(列席第一项议题)

记录:谢楸霖、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