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网页 > 常委会会议公布专页

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对检查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表日期:2009-08-17

 

2009年7月21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陈陆根所作的关于检查我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综合如下: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保护,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十一五”规划,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净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等。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执法检查报告对存在问题分析比较客观,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对这个报告表示赞同。希望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认真研究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区更好地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