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信息 > 凤凰街

人大凤凰街道工委举办《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宣传活动

发表日期:2023-10-24

为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依法规范辖内城中村出租屋等各类收费主体的电费收费行为,切实推动《广州市供用电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1024日下午,人大凤凰街道工委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举办《条例》宣传活动区人大代表李肖媚、杨九胜、张子龙、陈峰、陈国新、林明锋,区市场监管局凤凰市场监管柯木塱村改制公司、渔沙坦村改制公司相关负责人及辖内经济社理事长、出租屋主、二手房东等50参加活动由人大凤凰街道工委主任李肖媚主持。

会上,首先由区市场监管局价监科科长伍军进行《条例》及执法监管工作政策宣讲,就《条例》及电费收取所涉政策有关要求进行介绍,以以案说法的方式讲解了违反规定收取电费的法律责任,并对规范电费及其他费用的收取行为提供了合理化建议。接着,凤凰市场监管所长任浩介绍了该所贯彻执行《条例》的有关情况。随后,与会人员就《条例》落实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提问交流,现场气氛热烈,大家踊跃提问,伍军科长和任浩所长逐一耐心地作了详细解答。

最后,李肖媚主任就下一步《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3建议:一是思想上要重视。《条例》是一部专门规定供用电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与保护,规范电力供应与使用以及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每个人都有遵守和执行的义务,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行动上要落实。两村公司的人大代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压紧压实各经济社主体责任。各经济社理事长要充分发挥“情况明、地域熟”的带头人作用,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向出租屋主和二手房东宣传供用电方面的有关政策,提升其对《条例》的知晓率和守法的自觉性,引导他们依法调整租赁合同相关内容,规范电费收取行为。出租屋主和二手房东要加强与租户的沟通,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三是执法监管要强化。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条例》宣贯工作力度,以“规范收费、化解矛盾”为原则,加大对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行为的查处,规范电费收费行为,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http://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