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栏

关于接受刘武彬同志辞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表日期:2020-02-19

2020218日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武彬同志辞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