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3日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年8月23日,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建荣代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