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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表日期:2024-02-28

2024228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天河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有353名,出缺17名,现实有代表336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相关选区人大代表的出缺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区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由天河南街道第二选区、天河南街道第三选区沙东街道第二选区、天园街道第一选区冼村街道第一选区、龙洞街道第五选区、部队第三选区7个选区各补选1名区届人大代表猎德街道第一选区、黄村街道第四选区2个选区各补选2名区届人大代表,共补选11名区届人大代表。补选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补选工作定于2024228日至202437日进行,由区人大常委会主持,投票选举日定为202437。补选产生的代表名单,经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确认,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