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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潘文乐辞去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表日期:2023-04-28

2023428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接受潘文乐辞去广州市天河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