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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小环同志带队到长兴街、黄村街调研《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发表日期:2021-04-25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420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蓝小环带队到长兴街、黄村街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倪瑞兰、副主任余电芳,办公室陈小林主任及区住建局、相关街道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长兴街、黄村街街道相关负责人对贯彻执行《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

蓝小环同志指出,《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是《民法典》颁布后第一部正式实施的地方物业管理条例,操作性强,其实施对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和服务行为,完善物业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物业管理领域的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强调,一是区人大机关干部、各街道工委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积极主动深入无物业小区加强对《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参与无物业管理小区的垃圾分类、六乱整治等综合整治工作,推动无物管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二是各街道工委要督促街道办事处联系住建部门,对本街道无物业管理小区情况进行梳理,积极推进《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落实,同时,街道工委要积极发动代表主动深入所在街道、社区,对无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环境卫生、消防安全等进行常态化监督,努力为居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