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0日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
免去黄文喜的区九届人大常委会长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曾岱为区九届人大常委会长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赵飞龙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克泉的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免去曾惠明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