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3日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
接受龚伟河辞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任命陈建荣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陈文荡的广州市天河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任命丘立峰为广州市天河区信访局局长;
接受谭明鹤辞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陈建荣代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任命王晓明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副主任;
免去刘贤君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隋岳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赵心晶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宇琼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