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8日广州市天河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
接受饶洁怡辞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请求;
任命段希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李桂明的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惠娜的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刘宏海为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侯利荣为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接受林泽波辞去广州市天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
任命张广前为广州市天河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吕星为广州市天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智锋为广州市天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盛旺为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接受李桂明辞去广州市天河区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任命刘宏海为广州市天河区选举委员会委员;
免去何依然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郭一鸣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曹之华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