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居民群众对电动自行车规范使用的建议和心声,在6月16日上午,人大员村街道工委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联组代表吴杰,区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联组代表李小玲,绢麻社区书记、联组代表范红梅在绢麻社区居委会开展居民议事会和代表接待群众活动。
活动中,居民纷纷向代表反映了对电动自行车违规范使用行为的担忧和看法:“现在在小区充电桩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挺高的,导致有居民不听劝阻,铤而走险带电池回家中充电,存在很大安全隐患”“还有好多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在路上开得比起汽车还快,而且还不按车道行驶,真的好危险。”
人大代表们表示:“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法改装上路的执法力度,强化安全警示教育,让文明出行成为行动自觉。我们人大代表也会以‘随手拍’等形式,对群众提到的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等行为进行监督。针对电动自行自行车充电费用的问题,我们也会向相关单位进行了解。”
会后,人大员村街道工委将接待活动中收集到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向市供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发函进行问询,并收到了相关单位的回复。复函中提到,今年2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邀请律师以案说法强化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已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2万余家次,立案200余宗,查货涉嫌质量违法电动自行车400余台,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引导企业100%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导经营者对照承诺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和宣传引导,让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教育深入人心。另外,针对居民反映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过高的问题,日前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充电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充电收费包括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两者应该分别计价、分别收取,不得打包混合收取。电动自行车经营性充电设施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通知》将从8月12日起执行。广州市供电局也函复员村街道工委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全面营造规范的充电桩供用电环境。
人大员村街道工委将持续组织联组人大代表进一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社情民意办理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服务水平,让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打通群众合理诉求“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