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制度研究

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暨首次实施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

发表日期:2015-04-17

      4月16日上午,天河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在区机关北会场召开第四十七次会议,受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奇珠的委托,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林玲主持了会议。

 

      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的精神,首次实施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会上,新任命的12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命现场面对国徽公开向宪法庄严宣誓:“我接受任命,向宪法郑重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整理情况的报告》,并向区政府交办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还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审议稿)》、《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代表工作安排意见(审议稿)》。(天河区人大办 田敬辉 摄影 田敬辉 赖然然)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林玲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投票

 

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一)

 

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二) 

 

 

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向区政府交办议案建议 

 

 

会议会场(一)

 

 

 

会议会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