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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8次会议纪要

发表日期:2017-07-31

7月10日下午,天河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在区人大机关6001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玲主持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了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叶春青关于区政府部分组成人员职务任免事项的说明和区人大常委会部分街道工委组成人员职务任免事项的说明,会议决定将该事项提交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郭民关于曹利元辞去区九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说明,会议决定将该事项提交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会议听取了区城市更新局局长杨德创所作的关于利用村(社)集体物业打造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工作指引(试行)的报告。

会议要求区政府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三、会议听取了区法院院长张坚雄所作的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执行难是长期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区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坚持改革创新,狠抓执行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真正树立了司法权威。会议要求,区法院继续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攻坚克难,确保实现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天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和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吴培楼作了说明。会议同意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草案),要求办公室会后印发给大家,并做好贯彻实施工作。同时,会议决定将常委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提交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五、会议讨论了关于废止《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的决定(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黄东成作了说明。会议决定将该决定(草案)提交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讨论了区人大机关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暂行办法(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黄东成作了起草说明。会议通过了该办法(草案),要求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工作,保障信访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七、会议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杨勉茹作了起草说明。会议通过了该规定,要求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财务管理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合理有效地控制经费支出。

八、会议研究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题调研的方案。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曾晓元作了起草说明。会议同意该方案,要求法制委、法制工委根据方案牵头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九、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吴培楼所作的关于召开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

会议同意该报告,要求办公室和有关工委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


出席:林玲、金卫、林志云、倪瑞兰、李日华、李笑娟、陈少龙

列席:吴培楼、曾晓元、黎文涛、林合顺、李虹、陈廷、张颖、

郭民、李宝绿、陈汉秋、黄东成、杨勉茹、赵思能、

许小明、曾岱、覃炜

叶春青(列席第一项议题)

杨德创、陈宏山(列席第二项议题)

张坚雄、罗蕴村(列席第三项议题)

记录:全球、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