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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11次会议纪要

发表日期:2017-12-06

11月2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在人大机关6001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玲主持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检察院曾惠明副检察长所作的关于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检察院强化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增强规范化监督实效,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队伍建设,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会议指出,当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仍存在一定压力,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有待提高。会议要求,区检察院加强与刑事执行工作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采取措施督促各相关部门将执行措施落实到位。

二、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黎文涛主任所作的关于将《关于天河区2017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报告。

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黎文涛主任所作的关于将《关于天河区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报告。

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黎文涛主任所作的关于将《关于天河区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报告。

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五、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黎文涛主任所作的关于赴包头市东河区等地学习考察的报告。

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要求财经工委把学习成果转化落实,提高工作实效。

六、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主任林合顺所作的关于赴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等地学习考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要求城建工委调研与重点建议督办相结合,注意学习成果转化落实,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监督,促进提高治理实效。

七、会议研究了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天河区联组例会前集中视察的方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郭民主任所作的说明。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要求相关委办根据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八、会议研究了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有关工作经费支出的请示。

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要求办公室做好内审和资产盘查项目经费支付的有关工作。

九、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吴培楼主任所作的关于召开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

会议原则同意该报告,要求相关委办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

出席:林玲、金卫、林志云、倪瑞兰、李日华、陈少龙

请假:李笑娟

列席:李宁佳、吴培楼、曾晓元、黎文涛、林合顺、

    李虹、陈廷、郭民、黄东成、杨勉茹、熊永光、

    柳惠敏、肖文勇、

    岳海川、王惜文、赵思能

    曾惠明(列席第一项议题)

记录:余佳颖、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