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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20次会议纪要

发表日期:2018-05-23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于2018年5月9日在区人大机关6001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玲主持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研究了人事事项。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郭民所作的关于接受任辉平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和财经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说明。会议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会议听取了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区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志扬作了有关报告。会议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三、会议听取了关于与中山大学合作开展《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参与式预算”研究》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黎文涛作了有关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要求财经工委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聘请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咨询专家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黎文涛作了有关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要求财经工委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五、会议听取了关于赴江苏省太仓市等地学习考察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黎文涛作了有关报告。会议认为,此次调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会议要求,常委会各工委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常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好各项调研工作,及时把调研成果转化为思路举措,更好推动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新发展。

六、会议研究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方案。

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林合顺作了说明。会议同意该方案,要求城建环资工委根据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七、会议研究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意见(讨论稿)。

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郭民作了说明。会议同意将该意见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八、会议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讨论稿)。

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郭民作了说明。会议同意该意见(讨论稿),要求选联工委做好相关实施跟踪工作,全面落实广东省县级人大示范点建设基本要求,推进代表联络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九、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2017年调研考察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主任分别作了有关报告。会议要求常委会各工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委“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的部署要求,按照常委会工作安排,及时梳理、总结、推广兄弟地区先进工作经验,用学习成果指导调研实践,用调研实践深化学习成果,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推动区人大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十、会议研究了关于开展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档案整理工作的请示。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杨勉茹作了说明。会议通过该请示事项,要求办公室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工作。

十一、会议研究了关于支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7年绿化服务费用及签订2018年合同的请示。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杨勉茹作了说明,会议通过该请示事项,要求办公室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工作。

十二、会议研究了关于修订《天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规定》的请示。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杨勉茹作了说明。会议通过该规定修订稿,要求常委会各委办根据新修订的财务管理规定,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十三、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吴培楼作了有关报告。会议同意该报告,要求办公室和有关工委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


出席:林玲、金卫、林志云、倪瑞兰、李日华、李笑娟、陈少龙

列席:李宁佳、吴培楼、曾晓元、黎文涛、林合顺、李虹、陈廷、

    张颖、郭民、黄东成、杨勉茹、柳惠敏、熊永光、郭大双、许小明

    王志扬(列席第二项议题)

记录:王晓明、谢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