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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2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小忠
大会主席团:
我受议案审查委员会委托,报告本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的处理意见,请予审议。
广州市天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区、构建和谐天河这个总体目标,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截至3月11日下午4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原案23件。其中:政法行政方面2件;财政经济方面2件;城建城管方面11件;教科文卫方面5件;农村农业方面3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的若干规定》,按照大会印发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注意事项》的要求,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查,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徐忠存等11名代表提出的《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彻底解决天河区东北部市政自来水供应设施建设的议案》、郑惠兰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环卫工人养老保险等问题的议案》是涉及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民生问题,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在本次大会闭会后将上述2件议案作为重点建议交区政府研究处理。希望区政府加大办理力度,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王筱頔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沙河顶艺术苑交通问题的议案》、谭伟权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天河区东北部路网交通建设的议案》,所反映的是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对上述问题非常重视,曾多次组织市代表视察沙汕路建设等项目。由于上述问题不是区级能解决的问题,而需要市有关部门立项建设,天河联组的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已经就加快沙汕路建设问题在最近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建议,因此不作为议案处理。何月霞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转制公司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问题的议案》、李铜玉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住房补贴问题的议案》,涉及住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政策性很强,需要市制定相关政策。据了解,现在市有关部门正就该问题进行调研,区有关部门也正积极向市有关部门反映,因此不作为议案处理。潘志坤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珠江深涌珠村河渠水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的议案》,涉及水系水环境整治以及河涌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批、建设资金等问题,需由市统一安排,因此不作为议案处理。希望区政府重视这些问题,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加大力度,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
吴业春等1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华南理工大学附属中小学办学给予办学补助的议案》,涉及事业单位开办中小学校的办学体制和办学定位问题,目前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调查研究当中,因此不作为议案处理。
鉴于代表所提的议案,有的属区政府要继续跟踪办理的问题;有的属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已有规划或正在着手解决的问题;有的超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有的反映的只是局部的问题;有的因条件所限,属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根据议案处理的要求,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代表所提的23件议案不列为大会议案,全部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其中《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彻底解决天河区东北部市政自来水供应设施建设的议案》、《关于解决环卫工人养老保险等问题的议案》作为重点建议,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区政府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效率,立足于切实解决问题。凡是具备条件的,应积极研究解决;对虽有困难但经过努力能解决的,要创造条件抓紧解决;超出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或者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办到的,应当向代表说明情况,作出解释;对转市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的,要积极主动跟踪并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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