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区人大机关606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小环主持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人事事项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表决,免去陈绍声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兴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谭峰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珠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岑伟雄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石牌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经表决,免去余毅星的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长兴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姜振伟为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长兴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法院的提请,经表决,免去李云芳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人的辞职请求,经表决,决定接受李笑娟辞去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向新获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新当选和新任命人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依法履职、奋发进取,全力以赴推动天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广州实践中勇当尖兵!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整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叶春青作了报告。
会议同意将209件代表建议交给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理;将8件代表建议交给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办理;将4件代表建议交给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
会议要求,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要根据《代表法》有关规定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确定承办部门,明确办理措施,落实办理责任。在办理过程中,应当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和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在提高面商率、办结率、落实率上不断下功夫,使代表所提意见建议都有落实、有回复、有满意度反馈。
出席:蓝小环、吴杰、林泽波、谭小瑜、钟铭兴、胡昌峰、熊永光、夏迎春、黄伟平、吕懿华、王和维、左建方、叶春青、庞辉煌、丁凯、王异军、王晓明、王进宏、朱炯耀、池锦玲、许文进、李清华、杨振锋、吴嘉萍、闵正文、张永忠、范育玲、罗智鸣、郑少琼、郑立言、钟闻天、姚永灵、谢向红、雷超
请假:李笑娟、石泽润、冯海波、何慧、赵熙、钟强、熊涛
列席:黄卓丰、刘芳、杜传杰、彭冬松、郑茜、许春梅、占小衡、罗飞雁、聂玉芳、陈小林、蔡海忠、吴菊华、卓鸿超、陈国新(列席全部议程)
陈瑜(列席第二项议程)
记录:文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