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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凤凰街道工委召开收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法规草案的立法意见建议代表议事会

发表日期:2024-05-18

根据《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涉电动自行车电池、加装改装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为广泛收集各方面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行驶、存放、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管理等环节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市人大常委会高质量制定《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提供立法参考,人大凤凰街道工委517上午在凤凰街道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召开收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法规草案的立法意见建议代表议事会。街道联组市人大代表张云慨、区人大代表李肖媚、张子龙、陈国新,区住建园林局、交警天河大队,街道综治办、综合执法办、应急办,凤凰市场监管所的相关负责人,民情联络员代表等共16人参加了议事会。会议由人大工委主任李肖媚主持。

会上由区住建园林局、交警天河大队,街道综治办、综合执法办、应急办,凤凰市场监管所的相关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依次汇报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管理,电动自行车在销售、行驶、存放等环节所做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及相关建议。随后,与会人员围绕电动自行车“摩托化、道路交通乱象丛生、驾驶人违法成本低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最后,代表们表示,一是在市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前,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部门协助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乱象进行综合整治。二是提高准入门槛,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源头治理与监管,对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严格监管,一旦发现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电动自行车或对电动自行车电池加装改装要依法从严查处三是加大警示教育,提高市民守法意识。电动自行车之所以乱象多,主要原因是市民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差,骑车全凭感觉走。交警部门不仅要加处罚力度,还要对不遵守交规的市民开展相关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促使其增强交规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四是建议市尽快出台《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为有效管理电动自行车,减少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接下来,人大凤凰街道工委会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报送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