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5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有353名,预留机动2名,出缺18名,现实有代表333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相关选区人大代表的出缺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由员村街道第六选区、员村街道第十选区、石牌街道第七选区、林和街道第五选区、林和街道第七选区、兴华街道第五选区、棠下街道第三选区、珠吉街道第一选区、部队第一选区、部队第四选区共10个选区各补选1名区十届人大代表,区政法系统第一选区补选2名区十届人大代表;由冼村街道第四选区、新塘街道第七选区共2个选区各另行选举1名区十届人大代表,共补选和另行选举14名区十届人大代表。补选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另行选举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补选和另行选举工作定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3日进行,由区人大常委会主持,投票选举日定为2023年7月13日。补选和另行选举产生的代表名单,经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确认,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