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工作委员会更名的议案》,决定: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