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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表日期:2025-01-13

2025113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天河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有353名,出缺15名,现实有代表338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相关选区人大代表的出缺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区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区机关党群系统第一选区、区机关政府系统第一选区、天河南街道第九选区、林和街道第九选区、棠下街道第三选区、天园街道第一选区猎德街道第一选区、猎德街道第七选区共8个选区各补选1名区届人大代表

补选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补选工作定于2025113日至2025122日进行,由区人大常委会主持,投票选举日定为2025122日。补选产生的代表名单,经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确认,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