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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选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发表日期:2025-02-24

2025224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天河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有353名,出缺12名,现实有代表34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相关选区人大代表的出缺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区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由员村街道第十四选区兴华街道第一选区、棠下街道第二选区、天园街道第一选区共四个选区各补选1届人大代表,凤凰街道第一选区、新塘街道第六选区共两个选区各补选2届人大代表

补选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补选工作定于2025225日至202533日进行,由区人大常委会主持,投票选举日定为202533日。补选产生的代表名单,经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确认,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