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上
天河区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天河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夏迎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同志:
区人大财经委于9月23日召开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所作的《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区审计局所作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24年天河区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4年决算草案反映,一是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887,4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865,812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年终结转21,641万元。二是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850,724万元,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9,023万元。三是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161万元,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3,161万元;收支相抵,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转结余为0。四是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收入4,310万元,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总支出3,935万元;收支相抵,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为375万元。五是政府债务限额478,068万元,政府债务余额478,000万元,没有超过省下达限额,债务风险可控。上述收支增减变化的原因,决算报告和草案中作了说明。
财经委认为,2024年,区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细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2”思路举措,较好地完成了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区审计部门严格立足经济监督核心职能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依法对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支出开展全面审计,通过审计精准梳理问题、系统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为我区进一步健全财政预算管理体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夯实高质量发展的财政保障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2024年区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良好,符合预算法规定,财经委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
财经委指出,2024年区财政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较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较大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财政应急保障能力,但是较大的资金结余也反映出资金统筹盘活的能力不强,导致有预算无支出,在财政收支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二是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强。有单位新增预算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出,部门预算调剂次数多、金额大,2024年全区78个一级预算单位发生项目支出预算调整和调剂(不包含专项转移支付)的金额占当年年初项目预算的40.7%。三是政府投资项目与预算衔接不紧密。部分资金需求较大的项目的年初安排预算在800元到10000元不等,与项目实际所需资金规模不匹配,存在年初通过预算编制“占位”、年中通过预算调剂追加资金的情况,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精准,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安排脱节。
为此,财经委建议:
一是合理做好跨年度资金统筹。财政部门要提前研判收入入库情况,指导预算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到位时即可安排支付,提升当年度资金执行效率。同时,科学分析经济形势和下一年年初刚性支出和重点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年度资金结余,实现既能保障当前运转、又能谋划未来发展的最优资金储备。
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进一步树牢零基预算理念,推动建立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预算安排综合评审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肃预算调剂程序,树立预算权威,将预算调整率纳入部门绩效考核范畴,避免“为调整而调整”。
三是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的精准性。强化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库储备,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确保预算精准安排到最成熟、最急需的项目。绩效目标应“精准匹配”预算资金安排,实事求是反映“花多少钱、办多少事、达到什么效果”,避免出现“小资金大目标”或“大资金小目标”的现象。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