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有353名,出缺21名,现实有代表332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及相关选区人大代表的出缺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定:根据《选举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七条规定,由棠下街道第六选区、天园街道第五选区、天园街道第六选区、猎德街道第一选区、龙洞街道第一选区、长兴街道第三选区、前进街道第一选区、新塘街道第一选区、政法系统第一选区、部队系统第一选区、部队系统第三选区共十一个选区各补选1名区十届人大代表,沙河街道第八选区、沙东街道第三选区、元岗街道第一选区共三个选区各补选2名区十届人大代表。
补选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补选工作定于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2日进行,由区人大常委会主持,投票选举日定为2026年1月22日。补选产生的代表名单,经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确认,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