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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发表日期:2024-04-30

机构设置情况

1、工作委员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

对区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大代表提出的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质询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对属于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法律的问题以及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或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视察、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和控告;承办对司法部门办案情况的监督工作;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察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

预算工作委员会

对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区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对区人民政府在财政经济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对国民经济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负责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决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进行初审;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

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对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区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对区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对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负责对城市与农村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面的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

④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

对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区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对区人民政府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对智力投资、人才培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

⑤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

对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区人大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对区人民政府在农村农业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对农村农业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负责对农业经济长远发展规划及其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

⑥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研究、拟定、审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有关议案,开展有关调查研究,开展有关执法检查等。

代表工作委员会

办理有关人大选举工作、代表工作和人事任免工作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进行选举和罢免的有关工作;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代表方案协调综合工作和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负责联系本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协助组织其闭会期间的活动;承办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承办区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和有关被任命人员述职、评议等工作;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诉,维护代表的权利;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与代表联组的日常联络。

2、综合办事机构

办公室: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区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正处级),下设秘书科(挂信访科牌子)、综合科、代表联络科。

主要负责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事项及常委会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负责或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常委会的重要文稿;负责常委会及机关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常委会机关文秘、人事、离退休干部、信访、保卫、接待、财务及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联络和组织参与上级人大和兄弟区县人大有关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的有关工作;负责各种资料档案的管理。

秘书科(挂信访科牌子):

负责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和记录工作。草拟和印发会议纪要,负责起草常委会季度工作安排,并对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项进行督办。负责常委会文件资料以及大事记的编印工作协助负责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视察、专题调查、检查等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文电处理、档案、保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财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环境卫生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省、市人大常委会交办以及本会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并做好催办、督办工作。协助本会领导接访约访群众,调查了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收集、综合、反映信访信息。负责常委会领导和办公室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及省内外兄弟区、县(市)人大机关干部公务来往的接待工作。承办常委会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事项。

综合科:

负责起草常委会工作要点、工作报告和常委会领导参与各项活动的讲话等文稿;围绕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的重要问题、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部署开展调查研究;负责联系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有关工作;负责人大工作重要信息的收集、处理、上报工作;负责了解兄弟区、县(市)人大的工作经验,负责常委会及机关的宣传报道工作,联系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理论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及有关业务部门。

代表联络科:

协助组织涉及人大代表的相关活动;承办人大代表的选举、罢免等有关具体工作;联系本区的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承担区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督办等具体工作;承办对区人大代表培训的具体工作;配合指导各街道人大工委开展代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