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潘文乐辞去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