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至3月20日召开,连同3月18日下午召开的预备会议,会期共两天半。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三、审查广州市天河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预算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投票表决广州市天河区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和表决有关人事事项;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