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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小环主持召开天河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主任(扩大)会议

发表日期:2024-11-14

1114日,天河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主任(扩大)会议在区人大机关601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小环主持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天河区人大代表民情联络员评价办法(试行)》。

会议强调,建立民情联络员的评价机制是对民情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调动民情联络员积极性的工作举措,代表工委要会同各街道工委组织好《办法》的实施,并定期对民情联络员组织培训,让民情联络员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民意风向的“气象员”、谋事议政的“智囊团”。

会议听取了各工委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一要牢记两个“法定”。即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利,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的法定义务。要提醒“一府一委两院”和具体承办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牢记两个“法定”要求,切实增强办好办实代表议案建议的责任感使命感。二要落实两对“要求”。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应当做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负责地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听取、研究、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答复代表,实现办理高质量。三要强化两重“监督”。一是要从“办理答复”方面加强监督,要在提高议案建议的面商率、答复率上强化监督,在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主动与代表联系,定期通报办理进展情况,虚心听取代表建议。二是要从“解决落实”方面加强监督,要在提高议案建议中所反映的具体问题的实质性的落实率、代表真正的满意率上面强化监督。

会议要求,代表工委牵头,各个牵头督办工委共同负责,对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没有办理答复的单位尽快答复、没有反馈满意度评价的代表尽快评价;各工委随机选取35个代表建议,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与代表、承办单位座谈交流,听取代表的真实想法,了解代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真正落实情况,对确实存在的代表“被满意”问题、或者事实存在的“纸上答复”“有答复、没落实”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要求承办单位重新答复,切实发挥代表评价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让代表建议的办理真正与各单位工作绩效评价挂钩,促使代表建议真正落地落实落细,真正让每一件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都能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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