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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鸡”新规倒计时 人大普法宣讲忙

发表日期:2024-12-20

“电动自行车管理有了抓手,我们执法起来更有底气了。”

“释法要细、执法要严,普法执法得‘双管齐下’。”

“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调联动,增强执法效果。”

“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完善保障,确保电动自行车‘有路行、有地停、有电充’。”

1220日,距离《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日期20241230日还有10天,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在猎德街道基层立法联络站举办了一场《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宣讲座谈会,以做好该法规正式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推动法规在天河更快更好更有效地贯彻落实。座谈会上,参会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街道的同志和部分群众代表共30余人,围坐在猎德基层立法联络站会议室,你一言、我一语,热烈地讨论起来。

法规宣讲座谈会上,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解读了《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重点内容,交警天河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规划和自然分局、区住建园林局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前期开展涉电动自行车执法监管情况,就如何组织实施该法规依次作了发言,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同志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近期开展法规实施前的监督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监督工作计划,部分街道工委主任就法规实施后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足“有效、管用”,既突出“治”,更发力“疏”,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立法过程中,充分倾听社会各方面不同群体声音,兼顾各方利益,既对政府部门执法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也赋予了执法部门更多的执法权,是一部高质量、有温度的地方性法规。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法规出台的重要意义。《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直面电动自行车“野蛮生长”所带来的违法乱象和对城市管理带来的挑战,立足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管理作了全面规定,对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及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外卖即时配送等企业的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规定,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是一部全面、细致、操作性强的法规,我们要坚决拥护、保证法规有效实施。二要统筹谋划,积极做好法规实施的各项准备。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要让良法促进善治,有赖于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法。市、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对照市人大梳理的执法事项清单,加强执法准备,确保严格执法;要加强普法宣传,加强正面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保障水平,解决好电动自行车的“开、停、充”问题。三要担当作为,持续开展对法规实施的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是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责。接下来,天河区人大将根据市人大部署,适时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各人大街道工委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发动代表通过暗访、“随手拍”、进社区听取群众意见、召开街道议事代表会议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监督检查。此外,要寓支持于监督,在开展执法检查以及调研监督过程中,既要掌握实际情况、发现问题症结,同时还要听取执法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收集提出改进法规实施的意见建议,让法规真正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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