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天河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小环主持会议。
会议经表决,免去刘军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沙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邹松珍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元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肖媚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凤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刘疆民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塘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夏迎春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邹松珍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沙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杰雄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凤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邹学仁的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杨建新的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局长职务,钟敏的广州市天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龚政权为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局长,余玲为广州市天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区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4名区十届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随后,常委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截至目前,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1名;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方案和选举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