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集体学习会,组织常委会委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简称《代表法》),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积极引导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强化人大代表学法用法意识。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蓝小环领学并提出工作要求。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代表法修改的相关解读资料,并对《代表法》重点内容逐章逐条进行领学。
会议强调,一是要深刻领会修改《代表法》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代表法》是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的基本法律。修改《代表法》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保障,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客观要求。修改《代表法》,明确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原则和要求,对于保证人大代表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二是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代表法》。要进一步组织学习,把学习新修订的《代表法》作为人大工作必修课和代表培训重要内容。要依托代表联络站开展常态化学习,深刻理解、全面领会和科学把握《代表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三是要强化履职服务保障。把新修订的《代表法》贯穿于代表工作的各个方面,自觉增强做好代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切实推动代表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