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0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方洪立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邵青辉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宇琼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唐小侠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