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叶春青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丁凯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徐炜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孙玉波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少年审判庭、金融审判庭)庭长;
黄思铭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兴华人民法庭庭长;
梁晓文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少年审判庭、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吴海坚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
龙帅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罗成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彭佳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周玺舜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房地产审判庭)副庭长;
陈宇帆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智慧城人民法庭副庭长;
鲁肖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兴华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绿夏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唐源杨的广州市天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宗桢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家事少年审判庭、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
孙玉波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兴华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海坚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梁晓文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耀辉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廖丽红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