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4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刘军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沙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邹松珍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元岗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肖媚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凤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疆民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新塘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夏迎春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邹松珍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沙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杰雄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凤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吴咲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黄如佳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温佳茹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决定免去:
邹学仁的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杨建新的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钟敏的广州市天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龚政权为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局长;
余玲为广州市天河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