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郑少琼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石牌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蔡海忠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许琛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马翔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天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彭冬松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潘晓璇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
彭冬松代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