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6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占小衡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黄新锋的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局长职务;
李强的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绍辉的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黄永常的广州市天河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丘立峰的广州市天河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新锋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海鸿为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局长;
张绍辉为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局长;
李强为广州市天河区审计局局长;
林剑辉为广州市天河区信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