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4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
黎晓东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棠下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许春梅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罗飞雁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姚萌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梁湘玲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红学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焦志伟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杨峻岭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