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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公众参与 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发表日期:2013-09-09

 ——管窥基层人大工作中的扩大公众参与

 

田敬辉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各类事业的根本保障和有效途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灵魂就是民主,而民主的核心在于公众的有序参与,没有公众的参与,民主将成为一纸空谈。民主法治是时代发展的潮流,也是民众参与政治的基本保障。

我们国家的民主法治既需要有顶层设计的总体框架,更需要各级人大在探索的实践中勇于“破”与“立”,立足框架,不断丰富框架细节。基层人大工作的最大特点就是更加贴近群众百姓,与公众的关系最为密切。因此,基层人大工作要在扩大公众参与上多下功夫。扩大公众参与,一需切实开展好人大宣传工作,二需畅通公众表达渠道,三需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为群众“代言”的优势作用。此三点虽老生常谈,却有大文章可做,基层人大若要在普通的工作中做出非凡的成绩,就要开动脑筋、甩开膀子、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毛主席在他1937年著的《实践论》一文中说,“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开展人大工作需要吃梨子的探索实践精神。

一、切实开展好人大宣传工作

中国的传统思想讲天时地利人和,在当前科技取得日新月异的形势下,新媒体逐渐消解传统纸媒的传播而占据宣传平台载体的半壁江山,新媒体传播手段迅捷灵活、内容形式丰富多样,具有实时互动性强、受众面广等特点。开展人大宣传工作需充分研究天时,也就是要顺应时代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宣传效果。

(一)抓住“新媒体”,拓展宣传新思路

我们工作的思维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导致信息发布手段落后,宣传效果不佳。以新媒体为载体的信息并不都是小道消息,大部分都是有图有真相经过网友鉴定证实的。新媒体的阵地上集结着一大批年轻的网络大军,他们思想前卫开放,大多数接受过高等教育,对民主法治的概念有着一定的认识,他们对网络舆论甚至起到主导作用。人大工作的宣传应该积极探索向这一群体延伸,进一步向他们普及民主法治的理念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启蒙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因为不久的将来,这一群体将成为中国社会建设者的主体。人大工作宣传既要面向衙门里圈子内的体制内人士,更要以活跃亲民的气氛面向社会大众,兼顾不同接受对象,雅俗共赏,内外一体,共同推进,使民主法治理念不断强化、不断深入人心,为民主法治社会建设大局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杜绝“假大空”,宣传走群众路线

目前看来,一些部门虽开通了官方微博,但公众的关注度比较低,信任度和认可度有待提高,微博内容也是过于单调贫乏,公告类的资讯信息多,参政议政类的话题少。微博是新媒体载体的一种形式,发布公告固然重要,但宣传工作的重点是普及、深化民主法治理念,启发人民大众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的主体意识。公众了解人大工作是参与人大工作的基础,要想让公众参与进来,需先让群众了解人大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虚心向群众宣传人大工作,杜绝假大空形式主义的东西,否则,公众期待视野里的人大工作与现实的差距会挫伤他们的参与积极性。改善人大宣传工作,要侧重于选择理论实践与探索、完善监督新举措等非一般工作汇报的内容作为教材,坚持走群众路线,直面群众,求真务实,与群众敞开心扉谈心,不搞假的虚的空的,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寓于乐,让群众听着顺耳,看着顺眼,像浏览娱乐新闻一样逐渐培养起关注本地民主法治建设的兴趣,让他们切身感受到民主法治的真正内涵。

(三)引领“主旋律”,传递民主法治“正能量”

当前社会公众有序政治参与的热情并不高,原因就是我们的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偏向于以自上而下号召式的手段鼓励民众参与,而不是民众发自内心的主动参与。民主法治建设中民众主动参与的前提要求是让法治的光芒照进每一位民众的灵魂,人人懂法、守法、用法,依法办事,以法为先,民主才有保障。人大宣传工作应积极借助“多媒体”这把利器,扬起民主与法治的鲜明旗帜,扩大宣传覆盖面,丰富宣传内容,增强信息可读性,引领“主旋律”,倡导“正能量”,不断营造浓郁的民主法治氛围与公众积极有序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畅通公众表达渠道

民主法治与公众的参与相辅相成,民主法治离不开公众参与,公众的参与促进民主法治。健全民主法治不是朝夕之功可以一蹴而就的,需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的日积月累。扩大公众参与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基层人大应勇挑重担,积极探索实践,不断畅通公众表达渠道,让公众有序参与民主法治建设。要重视人大决策的公众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的专家学者参与,人大常委会各类会议活动的群众参与。广泛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建议,深化人大决策的广度和深度,使人大决策及各项监督工作更加科学透明,真正把公众参与民主法治建设统一到人大行使职权的工作当中来。

(一)邀请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决策。我们的人民是最富创造力的,建设民主法治社会不调查了解人民的迫切需求等于闭门造车。人大常委会应邀请本辖内参政议政能力较强的群众代表参与人大的重要决策。把群众请进机关,让群众听听人大的工作、谈谈他们的看法。通过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确保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策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与需求。这样的决策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让群众从内心感到满意,从而自觉积极地配合甚至推动人大决策的落实。

(二)特别重视专家学者参与重大事项讨论决定。目前,部分地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初步实现了一府两院应当由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全部纳入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事项范围。要使讨论尤其是有关民生重大事项的讨论更加充分广泛,还应邀请专家学者型的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及群众参与研究探讨,并将提出的意见整理后供人大常委会决策参考,进一步确保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结果科学合理,更加体现人民的意愿,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邀请学者型公众参与研究讨论不能走过场,不能仅仅将讨论结果形成在报告上,宣读在会议上,而应把讨论研究成果吸收在决策上,转化在行动上。

(三)邀请群众参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类会议及监督工作。邀请群众代表列席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参加各类监督调研工作等,一方面有利于向群众展示人大工作,使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人大工作,另一方面有利于增进与群众的互动,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监督议题提供参考。扩大公众参与,畅通表达渠道,需以严格把关利益诉求为前提,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广阔天地和公平氛围下,需提防“小团体主义”、一小撮借用民主的外衣谋取私利,净化公民有序参与、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的良好风气。

三、真正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

扩大公众参与,有待增强人大代表履职实效,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让代表在公众中树立声望,为民众代好言,使老百姓信得过。人大代表是社会的神经末梢,因此要及时感知基层群众的冷暖,如实反映基层社会现状,实现群众诉求的自下而上的正常传达,否则将会出现神经麻痹的症状,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因此要通过增强代表履职效果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实现扩大公众参与。

(一)代表要敢于为民代言。人大代表代表群众利益,代表的一言一语传达的是民众的声音,所以每一位代表都应敬畏这神圣的职责,珍惜发言机会,积极建言献策,为民鼓与呼。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分组讨论,很多代表默默无语,一言不发,这种态度是不可取的。我们的社会发展如此迅速,其中必然存在着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民生问题,代表们应在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为群众“代言”,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事项通过纳入政府工作视野加以推动解决。人大常委会机关应探索建立代表发言及办理机制,激发代表发言积极性。

(二)代表要主动进社区寻找问题。要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传统优良作风内化为代表的履职理念,让代表主动到人民群众中发现困扰群众的民生问题。代表通过多下基层常走社区,拉近与人民群众的密切关系,用敏锐的耳朵听取民生热点,用明亮的眼睛洞察社会难事,以撰写议案建议等形式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问题。代表在与人民群众打交道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些在现行体制或权限内无法解决的问题,但不能回避忽视,一定要深入调查,认真梳理,积极有为,总结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难题向上传递。民情民意通过代表得到真实反映,民众诉求得到表达或重视,公众的参与度才会提高,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和水平才会有新进展。

(三)代表要真心实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时代的飞速发展让人们的沟通联系方式呈现多样化,沟通的实时互动性和透明度也不断提高,代表也应与时俱进,提高沟通交流效率。一方面要丰富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之间的沟通联络,以便于向常委会反映情况和加强代表相约视察等的交流;另一方面要丰富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方式,以利于代表及时了解群众所关心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只有心系民生,身入实地,心入基层,与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听到老百姓最真实的声音,从而广泛收集民意,真实传达民情。代表可以开通个人微博或民意收集信箱并向群众公布,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及时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带有共性的社会民生等方面的问题,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反映。代表的积极履职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信任度,有利于扩大公众参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总之,公众的参与是民主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民主法治建设应根植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扩大公众参与,不断把民主与法治的理念内化于人民的思想意识中,使人民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的素质和水平不断提高,民主法治才能得到健全的发展。也只在公众参与的肥沃土壤里,民主法治才能开出灿烂的花朵、结出丰硕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