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百三十八次主任(扩大)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区人大机关60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小环主持。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开展2026年人大代表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副主任丁凯作了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该方案,要求代表工委牵头,会同法工委、预算工委、教科文卫工委及各街道工委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法院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审核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熊永光作了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该审核意见,要求法工委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跟踪监督。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检察院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审核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熊永光作了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该审核意见,要求法工委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跟踪监督。
四、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政府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天河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审核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夏迎春作了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该审核意见,要求预算工委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跟踪监督。
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政府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绿美天河生态建设推进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审核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主任黄伟平作了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该审核意见,要求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跟踪监督。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区政府研究处理“《天河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广州市排水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审核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主任黄伟平作了报告。
会议原则通过该审核意见,要求城乡建设环境资源工委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跟踪监督。
七、会议研究了关于开展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25年度档案整理工作的请示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庞辉煌作了说明。
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要求办公室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做好经费开支,进一步规范机关档案管理工作。
八、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庞辉煌作了报告。
会议同意该报告,要求办公室和有关工委做好常委会会议的准备工作。
出席:蓝小环、吴杰、林泽波、谭小瑜、钟铭兴
请假:李笑娟、石泽润
列席:胡昌峰、熊永光、夏迎春、黄伟平、吕懿华、王和维、左建方、叶春青、庞辉煌、许春梅、占小衡、罗飞雁、聂玉芳、丁凯、陈小林、蔡海忠(列席全部会议)
雷超、谢向红、李清华、郑立言、郑少琼、闵正文、伍重韬、林媛、陈绍声、马翔、钟闻天、岑秀姬、赵琦、潘荣德、孟献营、曾岱、李杰雄、管力强、谭峰、王晓明(列席第一项议题)
记录:文孟超